应用详情: 当前,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的法定婚龄是“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”。这一规定始见于1980年颁布的《婚姻法》,也是那个年代“计划生育”政策的法律映射。
“那时的社会背景发生变化,新中国成立后的30多年,我国人口迅速增长。1980年《婚姻法》将男女法定婚龄分别提高两岁,是受到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这一社会因素的制约,以此推动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落实。”薛宁兰介绍道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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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细花就曾见到过这类事实“早婚”带来的后遗症。她在公号中撰文回忆为什么会在2012年两会提议降低法定婚龄至18岁,“是因为一位同学的女儿,在20岁时生了小孩无法上户口,因为没有结婚证”。 他提出,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满22岁、女满20岁,这是“晚婚晚育”理念的制度化,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手段,其立基于上世纪80年代人口急遽膨胀、人口增长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现实国情,而当前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,人口老龄化加剧,社会现实已经发生了变化。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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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0年《婚姻法》颁布以前,招童养媳、包办婚姻、买卖妇女、纳妾多妻等现象广泛存在,这部《婚姻法》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,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姻制度,曾被外国学者赞誉为新中国“恢复女性人权的宣言”。~
《她的未眠场景未剪辑》 2020年,薛宁兰在《东方法学》期刊上刊发了《社会转型中的婚姻家庭法制新面向》一文,详述了对降低法定婚龄的思考。文中,她主张未来将男女法定婚龄一并确立为18周岁,与成年年龄相等。